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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浦北] 浦北县2024年5月至6月购房契税补贴活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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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9 16: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越州传媒 于 2024-4-29 16:17 编辑

微信图片_20240429161226.png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房地产政策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吸引更多外来人员来浦工作、投资置业。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特制定本方案。

时间
时间: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凡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本县购买参加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只限首套房或二套房。购买者为2人及以上的,其中一人符合条件即可。


(二)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按购房者已缴纳契税为基数,补贴比例为100%,其中县财政补贴50%,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50%。

二、补贴条件
(一)所购新建商品房必须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有关企业和项目名单购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并在20日内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完成备案且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

(二)购房人办理购房补贴手续的时间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逾期不申请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补贴权利。购房人在申请期限内未缴纳契税的,不能享受此补贴政策。

三、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材料
(一)申请表(收原件2份)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

(三)浦北县内首套房或二套房证明(收原件2份)

(四)购房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

(五)契税税票(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

(六)购房人银行账号(卡号)(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

(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收原件2份,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日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三)购房人缴纳契税;

(四)购房人将申请购房补贴材料提交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委托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到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房地产股办理购房补贴手续;

(五)审核发放补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7月10日前统一将审核材料报县财政局进行审定和安排资金支付。


五、责任追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的50%契税补贴可以在购房款抵扣,但必须在相关协议或合同注明,以备查询。
(二)购房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购房补贴的,一经发现,依法追究责任。
(三)本方案最终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来源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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