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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本人不方便来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1.被委托人携带车主或驾驶人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以及办理业务所需资料到车管所业务大厅核对信息后,即可代办车驾管业务;
2.电子委托书单次委托有效期不超30天,请在有效期内办理业务申请;
3.被委托人与实际业务办理人不一致,或者委托业务与实际申请业务不一致的,应当重新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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